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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制裁: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及金融制裁名单查询
2026-05-06 28 来源:中国黄金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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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洗钱、恐怖融资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活动,规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根据《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对下列“三类”名单所列对象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请各会员单位知晓名单查询方式,在客户尽调时进行名单及地区筛查,切实保护自身权益,防止被恐怖融资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活动所利用,影响企业业务经营:

(一)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由其办公室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名单;

(二)外交部发布的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通知中涉及定向金融制裁的组织和人员名单;

(三)中国人民银行认定或者会同国家有关机关认定的,具有重大洗钱风险、不采取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和人员名单。

“三类”名单查询链接:

https://www.pbc.gov.cn/fanxiqianju/135153/135267/index.html

“三类”名单更新情况可通过注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免费获取,注册链接如下:

https://aml.pcac.org.cn

高风险地区是指,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的高风险地区(黑名单)及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灰名单)。

FATF发布的风险地区查询链接:https://www.pbc.gov.cn/fanxiqianju/135153/135267/135279/2026022417310213396/index.html

各会员单位如有反洗钱相关疑问或咨询,请联系中国黄金协会010-51323137.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指:从业机构应当识别、评估不执行或者规避执行“三类”名单的风险,制定相应制度,及时获取第一款规定的名单。 经核查发现名单所列对象及其代理人、受其指使的组织和人员、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组织的,应当依法立即停止提供服务或者资金、资产,立即限制相关资金、资产转移等,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相关资金、资产的金额、权属、位置、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信息等情况。